销售代理合同
【实用】销售代理合同范文汇编8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销售代理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销售代理合同 篇1本协议当事人
(一) (以下简称“甲方”)
(二)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为百丽集团自有品牌与代理品牌商标的使用权人及拥有附带该等商标产品的网上销售权,现甲方拟开拓网上销售业务。
2、乙方为从事网上零售的销售服务商,拟自甲方取得销售甲方授权产品的网上销售代理权。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用语释义
(一)网上销售代理权,或称网上分销权,指乙方在取得甲方授权后,利用其自营的合法网络销售平台,根据消费者的网上购买指令销售甲方产品的代理销售行为或者分销行为。
(二)授权,或称许可,指甲方将其依据商标专用权而拥有的网上销售含有该等商标的产品的权利授予乙方,由乙方代理销售的行为。甲方仅就乙方自营的合法网络销售平台分别授权,且乙方并非甲方的独家网上销售代理商。乙方在开设任一网络销售平台之前,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三)网上分销,或称网上代理销售,指乙方根据甲方授权在自营的合法网络销售平台从事网上代理销售的行为。
(四)经营保证金, 指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中有关网络销售平台的授权、管理和正当使用的义务(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所售的甲方授权产品必须从甲方处下单由甲方发货,不得从其它的渠道进货销售;2.乙方的销售价格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规则来销售,不得擅违反规则;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为规范市场管理而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违背。),甲方要求乙方交纳的费用。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并无违反该等义务,则本协议到期后的两个月内,甲方将经营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如果在协议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的保证金。经营保证金按照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标准收取。
(五)甲方商标及相关权利,指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授权乙方销售的产品的商标及表示该等商标的、或与该等商标有关的标记、记号、样式、标签、招牌或其他商业标志,包括但不限于推广促销材料以及各类零售服务标识。
(六)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订单而向乙方提供的甲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鞋类产品。
(七)网络销售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页面、网址或者链接等,指乙方为进行网上销售而建立或注册的、任何消费者可以访问或知悉的网页、网站及其链接等。
(八)不可抗力,指为不在一方控制范围内,且不能预防和避免的任何未能预见和类似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天灾、交通失误、政府的作为或不作为、罢工、劳工运动、战争、爆炸、风暴、意外、骚乱及禁运。
第二条 授权内容及方式
(一)甲方同意将与甲方商标及相关权利有关的网上销售权授予乙方,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自营网络销售平台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在指定的网络销售平台内所陈列的产品品牌、产品品类、数量及零售价格均由甲方确定,乙方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甲方可根据经营需要不时增加或减少乙方被授权网络销售平台之品牌与陈列货品的状况。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非自营网络销售平台从事销售甲方产品。乙方不得通过除甲方指定的网络销售平台以外的其他任何渠道销售甲方产品或使用甲方商标及相关权利。甲方授予乙方的产品销售权为一般授权,即乙方仅仅被授权于甲方指定的网络销售平台进行销售。此外,乙方不得将该项网上分销权再授予任何第三人。
第三条代理销售模式描述
(一)各自分工
1.甲方负责提供确定产品品牌、产品品类、数量及零售标价,负责提供网络销售平台展示所需要的产品图片与产品信息等资料,乙方负责网上产品推广、客户沟通及销售。
2.乙方一旦确定实现销售,将及时以邮件、传真或者在线下单的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客户的货品递送地址和联系方式,甲方在确认订单后将交付第三方物流公司,缺货商品除外。快递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
3.1乙方将相当于网上产品标价销售总额 %的款项通过支付宝、网银、快钱等在线支付方式及时支付给甲方,如付款超过结算时间则甲方有权停止发货。
(二)产品价格
网上产品销售价格与销售折扣由甲方确定,以甲方指定的网络平台公布价格或甲方签字盖章书面确认的价格表与折扣通知为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商品互联网渠道零售指导价格范围进行销售,实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以低于甲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可降低产品销售价格与折扣,若乙方没有按照规定价格执行,甲方可视其违约,并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经营保证金。甲方可根据乙方支付货款额向乙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
(三)市场促销管理
根据双方合作的网上具体销售情况,双方共同策划市场促销活动和计划
1、促销管理:乙方在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促销原则基础上制定促销计划;乙方在保证甲方品牌形象与价格体系稳定前提下可以进行加价不超过+5%的商品变价、免邮、买赠、奖励、联合销售等促销活动。
2、市场推广: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批准后方可进行以下推广方式。
a)互联网推广: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
b)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过语音交互平台、传真、电话中心客服人员进行电话外呼销售;
c)媒体推广:包括报刊广告、邮购目录、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d)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互补品牌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乙方推广内容需经甲方审核,乙方推广行为不得超越合同授权范围,不得影响甲方品牌形象与甲方正常经营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市场推广行为。
(四) 最低销售与销售奖励
1、乙方每月销售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如连续五个月销售额低于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甲方有权撤销乙方的网上代理销售资格。
2、如乙方月销售额达到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以上,超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以上部分给予额外1%的销售奖励,该奖励在扣减销售货品的结算额后在下月销售下单时予以支付。
(五)售后服务
1、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此处隐藏8796个字……关部门、机构、消协公告的;
2.11.4 虽未被曝光,但因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的人认为或知悉甲方
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
2.11.5 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 5%,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
响的;
2.11.6其他给甲方或甲方相关联公司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2.12 账扣:指结算货款时直接扣除的款项。
3.产品订购
3.1 甲方向乙方正式提交订单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合同书订单形式、电子数据订
单形式、电话订单形式、口头订单形式等,以上所有订单形式均适用于本合同。
3.2 甲方以上述形式之一向乙方发出订单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 1 日内进行确认
并告知甲方确认结果。甲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1 日,有权撤销或变更订单。
3.3 乙方负责将订单列明的产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足量保质交付到甲方
指定的物流中心,其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产品在交付甲方并验收前 (验收以甲方
入库单据为准),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4 甲方款到发货的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后 【 】日内送达全部货物。
3.5 乙方保证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提供质量最好的产品,并承诺所有交付的产品
符合订单以及本合同要求,并均与合同谈判过程中向甲方展示的样品完全一样;保证产
品清洁、包装完好、适宜销售,不得有任何包装损坏或潮湿、变色或其它影响产品正常
销售的问题。
3.6 甲方收到产品后对产品数量、外包装、产品型号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
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与订单要求不符或外包装破损等情形时,甲方有权拒收。
4.货款结算
4.1 结算期:产品经甲方验收入库后 【 】天进行结算。
4.2 货款结算方式为 【 】(在以下方式中任选一种):1、支票;2、汇兑。
4.3 乙方于结算前向甲方提交当期货款的结算单据,甲乙双方可进行核对,并整理
相关票据。如遇节假日,结算期相应顺延,未到结算期的货款不予结算。甲方对乙方提
交的结算金额进行书面确认,任何个人无权代替甲方对此做出表述与承诺。
4.4 合作期内,不论何种原因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残次品、滞销品)甲
方向乙方退换的产品,乙方应在 【 】日内将产品调换到位或在 【 】日内退还货款,
如果需要账扣 (包括产生的降价款)的,乙方应在 【 】日内向甲方签署书面确认函。
逾期未调换、未退还货款或未确认账扣的,经双方协商 3 日内没有明确处理方案的,甲
方有权在下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
4.5 当期货款的结算金额以甲方已到结算期的应付款余额扣除采用账扣方式收取的
乙方逾期未付的降价款、退货款、商业折扣款、退残款以及其它乙方承诺支付的款项后
的余额为准。
4.6 货款结算采取 “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同时向甲
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5.双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
5.2 甲方应及时将乙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上传到网上,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资
料或拍摄产品。
5.3 甲方支持乙方在 进行促销宣传活动,同时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各
种促销活动,并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促销费用。
5.4 所有即将上市的新产品乙方在第一时间 (不得晚于厂商公布的上市时间)通知
甲方,同时确保新品的货源,甲方及时将新品进行上柜。
5.5 乙方需按合同附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性。
如相关资料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应承担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5.6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 (包括赠品),来源正当合法,均为新品正品行货,不
会涉及到水货、假货、旧货,不存在虚假宣传、不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5.7 乙方保证提供给的产品的说明、介绍、图片等其他资料,不存在虚假宣传、不
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同时保证甲方对上述资料的使用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
益。如上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有效性。
5.8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会出现已拆封的产品或 “空盒”产品 (缺少配件、说
明书等随机附件,甚至没有主件)。
5.9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或其承诺承担售后服务。
6.违约责任
6.1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关于造成名誉损失的有关通知后 10 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支付的甲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最近一次结算货款时予以扣收。
6.2 甲方先行付款的订单 (违反本合同第 3.4条),如乙方迟延送货,每延迟一天,
向甲方支付该订单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送货超过 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取
消订单,乙方在退回甲方所支付货款的同时并向甲方支付该订单总价款 5%的违约金。
6.3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 5.6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但
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行政机关的处罚、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同
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涉产品终端销售价格 20 倍的违约金,或向甲方支付壹拾万元
人民币违约金,二者以高者为准。
6.4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 5.7 条、5.8 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行政机关的处罚、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
费),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9条,导致甲方对客户进行赔偿的,该损失由乙方承担。
6.6若乙方未按双方的约定处理滞销品、残次品,甲方有权自行折价处理该类产品,
乙方无条件认可该差价款,差价款从乙方货款中进行账扣。
6.7 若乙方提供无效的、虚假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行政机关的处罚,无法抵扣的税款等。
6.8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赔偿、违约金等,乙方应在该等赔
偿事项、违约行为发生后 5 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至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在货款中直接扣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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